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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立法工作情况汇报

91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制定《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草案)和《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这两个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建一从强化党的领导、彰显地方特色和突出务实管用三个方面向会议汇报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的立法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康年汇报了制定两个条例(草案)的具体情况。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积极主动,进展快、质量高、有特色、有创新。

黄楚平强调,制定两个条例很有必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促进绿色发展;宜昌已率先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之路,条例的制定起到了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

黄楚平要求,要继续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体制,要使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规范化,要进一步集思广益、广集民智。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程,争取《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在2017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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