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建带队赴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宜昌市地方立法工作,并征求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对《宜昌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接见了王金建同志一行。
王建鸣在简要听取我市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市地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认为我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和建筑物外立面管理两个立法主题选得很好。要求宜昌地方立法要高起点,体现湖北地方立法水平;要立管用的法,结合宜昌实际,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不要贪大求全,先立调整事项较为单一的法规。他要求立法工作者要有宽大胸怀,听得进意见,会听意见,特别是会听不同意见;要有广阔视野,善于学习先进事物,有超前眼光,立的法要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各方面意见,协调各方面关系。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滕鑫曜指出,地方人大立法要抓住“两头”,一是要吃透中央政策和上位法精神,二是要摸清本地亟需通过立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同时抓好横向拓展,学习考察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他还对《宜昌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经济法规处处长杨建业等参加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会,并提出了很好的具体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