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建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赴夷陵区、点军区,就《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夷陵区河心公园、松湖公园、滨河公园以及点军区磨基山公园、江南大道等地绿地保护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两区重点绿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两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代表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王金建对两区重点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两区就条例草案提出的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他强调,我市依法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选定《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符合“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符合五大发展理念,符合全市人民共同心愿。地方立法必须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确保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下一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还要继续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